我市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单位)申报工作

时间:2017年04月14日10时52分 作者:徐洁
    为贯彻落实市上“两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活力,促进文化消费、扩大就业,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当代、融入大众、融入生活,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日,市文广局启动了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单位)申报工作。
        此次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的申报,主要以市级非遗名录中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类项目为主,及其他适合生产性保护的项目,申报主体一般为项目保护责任单位,或相关企业、产业园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从事某项已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生产性保护的单位或企业;(二)在生产性保护活动中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完整性及核心技艺的保护与传承;(三)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注重整理、保存相关资料,全面拍摄记录技艺流程,实施有利于传承发展的有效方法;(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有序、富有成效,涌现出一批后继人才;(五)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展演和出版、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对青少年的教育及教学作用,在本地及周边地区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六)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了传承人的地位和职工的收入,扩大了就业岗位,并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据悉,本次申报工作将于6月2日截止,在各县(区)文化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市文广局组织专家组实地评估,提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最终评选出一批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保护实体,促进非遗保护事业与文化产业交相辉映、交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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