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7〕43号)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康文化文物广电局政办科联系,联系电话:0915-3358100。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本局成立了由局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办科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局纪检组监督检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载体建设。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我们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形式、时限、查询方法等作了明确。本局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网站:http://wh.ankang.gov.cn),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本局主动公开的文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公开情况。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6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3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526条,通知公告42条。
(二)公开内容。单位基本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规定、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简介、重要会议、日常工作信息等情况。
(三)公开形式。目前,我局主要通过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提供公共服务信息,行政活动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市文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我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定期更新内容。同时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对我局工作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报道与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相关信息2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及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经费管理。因此,2016年本局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确实为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提高了行政效率,但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
2.长效的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新工作,本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强本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本局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很多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增加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针对《条例》实施以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