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群艺馆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时间:2017年03月03日10时21分 作者:何万鑫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安康市群众艺术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积极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层层传达学习。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列入支部的学习计划和全馆例会学习内容。同时,着力抓好民间社团的学习教育,通过支部学习、专题培训、集中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专家解读文章,做到入脑入心。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局机关网站和文化安康、群艺馆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安排各县区文化馆组织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制作普法专栏,通过各种活动向群众面对面宣讲,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落实重点任务。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加快完善群艺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一是层层传达学习。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列入支部的学习计划和全馆例会学习内容。同时,着力抓好民间社团的学习教育,通过支部学习、专题培训、集中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专家解读文章,做到入脑入心。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局机关网站和文化安康、群艺馆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安排各县区文化馆组织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制作普法专栏,通过各种活动向群众面对面宣讲,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落实重点任务。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加快完善群艺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