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在局机关门户网——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http://wh.ankang.gov.cn/)公开

2.报刊、广播、电视等

3.“文化安康”“安康旅游”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局信息,也可前往市图书馆设置的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图书馆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西路103号

        联系电话:0915-320602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0: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公开时限

属于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http://wh.ankang.gov.cn/)下载,也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当面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通过互联网渠道或传真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在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http://wh.ankang.gov.cn/)“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专栏上填写《申请表》,选择相应的受理机构后在线提交;

3.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从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下载《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申请的办理

1.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为政办科,属于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我局政办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及受理。(地址: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中心409室,邮编:725000,联系电话:0915-3358100,传真:0915-3358100,邮箱:akswhhlygdj163.com)。

2.申请公开的办理

(1)审查

①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费用规定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申诉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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